现在有一些朋友选择的是自己搭建一个独立站来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这样操作的话,成本会比较高一点,所以为了吸引更多的卖家朋友去这样做,现在是会有一些跨境电商独立站优惠政策!
江苏省跨境电商独立站优惠政策:
1、 苏州
【享受主体】
跨境电商企业包括跨境电商进出口经营者以及提供平台对接、物流仓储、软件服务、线上营销等服务的跨境电商核心配套企业。
【政策内容】
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自建独立站,经认定后,最高按照综合投入的30%、不超过30万元给予奖励。独立站年销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美元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
支持建设B2B跨境电商交易平台,经认定,最高按照平台建设综合投入的30%、不超过20万元给予奖励。平台新增入驻30家(含)以上跨境电商企业,且年交易额超3000万美元的,再给予30万元奖励。
【享受条件】
企业申报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注册成立,且在园区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
2.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政策依据】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引导资金实施细则》
【政策时效】
2021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5日
2、连云港
【享受主体】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政策内容】
(四)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做好跨境电商政策宣贯、培训,推动传统外贸企业“上线触网”。加大对传统外贸企业应用跨境电商拓展国际市场的引导和支持力度,优先推荐成效显著的跨境电商应用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数字商务企业。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应用9710、9810等模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实施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培育计划,鼓励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规模化发展。
(六)积极发展跨境电商出口。鼓励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或自建平台承接订单,应用跨境电商平台、线上展会等开展线上推介、网络直播、供需对接、在线洽谈和线上成交,线上线下融合开拓国际市场。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自建、租赁海外仓,引导跨境电商企业以海外仓为支撑开展B2B2C模式出口,降低物流成本,融入境外流通体系。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注册国外(境外)商标,对注册费用给予最高80%比例补助,提升海外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享受条件】
本实施意见相关支持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发布年度资金申报指南,明确具体支持标准、申报条件;同一主体的同一事项符合多项支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政策依据】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连云港市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连政办发〔2021〕20号)
【政策时效】
2021年4月14日起
其实现在很多地区对于大家搭建独立站是会有一些补贴的,是希望大家不要因为补贴而盲目的去搭建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因为这样会造成一些财产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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