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明年将建成10个左右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
2024-03-02 08:56:48 4214浏览
根据《方案》,到2025年,全面建立省、市、县(区)跨境电商和海外仓政策支持体系,建成全省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10个左右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海外仓布局更加科学,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3月1日记者从陕西省商务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商务厅日前印发的《加快跨境电商和海外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建成10个左右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

明年建成全省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根据《方案》,到2025年,全面建立省、市、县(区)跨境电商和海外仓政策支持体系,建成全省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10个左右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海外仓布局更加科学,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培育年进出口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100家,5000万元以上的50家,1亿元以上的30家,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全省占比突破5%。西安综合试验区进入全国综试区考核评估一档序列,宝鸡、延安综合试验区实现升级晋档。

认定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最高奖150万元

以西安市为例,重点打造完整的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建设西部地区跨境电商产业聚集中心、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和人才培养中心,依托中欧班列(西安)全国跨境电商集结中心,建设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跨境电商聚集区和示范区。

宝鸡探索形成西部地区跨境电商促进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案例;延安逐步形成覆盖全市、辐射西北、面向全国的全域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格局。

鼓励各市、县(区)和开发区围绕本地优势产业,推动楼宇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积极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或区中园,提升区域产业集聚和综合服务能力。对经认定的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

鼓励内贸企业、国内电商企业和“老字号”“非遗”等特色企业,通过跨境电商拓展国际营销渠道。对有跨境电商进出口实绩的企业,根据相关投入按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支持各类跨境电商企业发展跨境直播、短视频营销等新模式,在境内外建设跨境直播基地和短视频运营中心。鼓励企业在商业综合体或城市商圈设立跨境电商进口保税商品展示体验店,在境外建设陕西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对境外陕西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根据相关投入按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每年至少开行跨境电商专列200列

支持西安、宝鸡、延安综试区和有条件的市加快设立跨境电商公共服务站或公共资源服务中心。对服务本地经营主体开展跨境电商成效突出的相关企业,按服务对象数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推进中欧班列(西安)全国跨境电商集结中心建设,鼓励各市用好中欧班列发运电商货物。增开跨境电商货运航线,加密专线包机班次。每年至少开行跨境电商专列200列,新开2条国际货运航线。依托我省国际贸易通道优势开展招商合作,争取大型跨境电商平台或物流企业在西安设立区域集结中心仓,在有条件的市区设立分拨仓。

积极培育公共海外仓,推动我省省级公共海外仓实现数量突破和质量提升。对经认定的省级公共海外仓,根据相关投入按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加强海外仓资源对接。指导我省跨境电商和海外仓企业使用商务部指导建设的“海外智慧物流平台”。

《方案》对保障措施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在政策配套方面,制定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和龙头企业认定办法,出台面向跨境电商主体、相关服务企业和公共海外仓等引导政策。省级部门和各综试区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跨境电商和海外仓企业服务联系机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通关、税务、结算、物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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